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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2024-02-29  财务处    访问量:

差旅费

一、计划审批:

市外出差、培训及会议,事前须填写《差旅费审批表》,并以此作为报账依据,学院职工省外出差、培训及会议还须由院长审批,严禁事后审批。  

二、报账流程

出差、培训及会议结束后,在财务处领取《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后凭《差旅费审批表》、会议或培训通知、交通住宿及培训等发票报账,在计划审批金额范围内的发票仅需经办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含党政联签)签字及根据额度加签。

职工探亲费、支教补贴及差旅费、新调入人员差旅费等凭相关票据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账。

三、补贴标准

公务出差期间住宿费最高限额标准参考《差旅费住宿费标准明细表》,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应按实支付伙食费。外出培训、会议期间市内交通费补贴按来回天数进行补助,培训、会议期间一律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学生参与竞赛等事项(须附文件依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为在职人员标准的80%

四、交通费说明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私车公用,学校对私车用于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损耗、车辆违章等相关费用概不负责。因科研、招生等需要在常驻地以外(仅限省内)自驾车辆的,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市场行情不高于2/公里的标准凭出差期间汽油票和往返过路过桥票据实报销,产生的停车费票据不再报销。

五、其他说明

教师进企业锻炼,按经费所属权限,在经费核拨额度内,于每学期期初申报一次,集中汇总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编辑:王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