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财务处 访问量:
公务借支
因公务确需借支,先由借款人到财务处领借支单,2万元以内原则上不予借支,借支金额为2-5万元(含2万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财务处处长审核,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还须分管财务处院领导审批。所有借支款均由财务处存入借款人公务卡账户中,归还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