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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及市内公务外出交通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学生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特指长沙市内六区、长沙县以外地区,下同)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如实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审批单》(见附件2),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差旅住宿费标准将根据湖南省直机关差旅费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学生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及正高职称(从事科研事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七条  城市间交通费及相关费用的报销:

(一)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二)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三)订票费、邮寄费、转签或退票费凭据报销,转签或退票费须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批的书面说明方可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八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执行湖南省公布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见附件1),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从事科研事务的正高职称人员享受厅局级待遇,其余人员享受(附件1中)其他人员待遇。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报销时,须附有正规发票、住宿清单及付款记录。

第十条  针对科研经费(不含校内安排科研专项资金)列支的出差人员到农村、野外基地等进行调研、实验等的,实际支付住宿费而不易取得合规发票和财政性票据的,应当提供住宿说明,经项目负责人、经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可凭收款人信息(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和收款证明报销住宿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和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为100元/人·天(西藏、青海、新疆120元/人·天)。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四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五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每人每天80元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自带公务交通工具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如实申报,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参加学习、会议、外派及援藏援疆等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期间市内交通费补贴按来回天数进行补助,培训、会议期间一律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十七条  经组织批准,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含教师下企业锻炼)或支援工作等,其差旅费按每人每个工作日省内30元、省外4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省财政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在省内工作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在省外工作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学校统一收取的伙食费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离开本地城区参加学习的,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

第十九条  带学生实习的指导老师,原则上要实习接收单位提供住宿,无法提供住宿的,在实习期间住宿费标准最高限额为200元/天,城市间交通费报销往返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往返多次的,应当提供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个工作日省内30元、省外40元的标准发放。

第二十条  援藏援疆人员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照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关待遇规定执行。相关报销资格及标准由组织人事处核定。

 

第七章  其他报销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提倡私车用于公务事务,对于确需自驾车前往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报告。因科研、招生等需要在常驻地以外(仅限省内)自驾车辆的,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驾车外出公务报销审批表》(附表3),按市场行情不高于2元/公里的标准凭出差期间汽油票和往返过路过桥票据实报销,产生的停车费票据不再报销。

第二十二条  因科研、教学实习等需要在常驻地以外租用营运车辆的,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相关费用可以据实报销。

第二十三条  因租用营运车辆或自驾车所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罚款等问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学校财务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参与竞赛等事项(须附文件依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为在职人员标准的80%发放。

第二十五条  外出公务返回后,应在6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差旅费应当填写《湖南省省直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销应遵循“一事一报”原则,同一事项,从不同渠道经费列支的,不得分开报销。如分割,视作恶意套取差旅补助。

第二十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原则上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经费相关部门、财务处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  纪检监察室、内审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差旅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学校党委报告。

第二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差旅费管理的有关制度,据实报销差旅费,对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虚报出差人数、天数等冒领或套取差旅费的;

(二)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四)由企业或其他单位承担差旅费又重复报销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相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湖南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2.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审批表

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驾车外出公务报销审批表


附件1

湖南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

旺季上浮价

省级

厅局级

其他人员

省级

厅局级

其他人员

1

北京

全市

1100

650

500

2

天津

6个中心城区 滨海新区

东丽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武清区 宝坻区

静海区 蓟县

800

480

3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3

河北

石家庄市 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 廊坊市

承德市   保定市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

11-3月

1200

675

525

秦皇岛市

7-8月

1200

680

500

承德市

7-9月

1000

580

5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4

山西

太原市 大同市 晋城市

800

480

350

临汾市

800

480

330

阳泉市 长治市 晋中市

800

480

310

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5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海拉尔市

满洲里市

阿尔山市

7-9月

1200

690

480

二连浩特市

7-9月

1000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月

1200

690

480

6

辽宁

沈阳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7

大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月

960

590

420

8

吉林

长春市 吉林市 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

350

吉林市 延边州 长白山管理区

7-9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9

黑龙江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牡丹江市 伊春市 大兴安岭地区 黑河市 佳木斯市

6-8月

900

540

360

10

上海

全市

1100

600

500

11

江苏

南京市 苏州市 无锡市

常州市 镇江市

900

490

380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12

浙江

杭州市

900

500

400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4

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15

福建

福州市 泉州市

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6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18

山东

济南市 淄博市 枣庄市

东营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

威海市

日照市

7-9月

960

570

4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800

490

380

全市

7-9月

960

590

450

20

河南

郑州市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洛阳市

4-5月

上旬

1200

720

500

21

湖北

武汉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22

湖南

长沙市

800

450

350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23

广东

 广州市 珠海市 佛山市

东莞市 中山市 江门市

900

550

450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

24

深圳

全市

900

550

450

25

广西

南宁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70

330

桂林市

北海市

1-2月 7-9月

1040

610

430

26

海南

海口市 三沙市 儋州市

五指山市 文昌市 琼海市

万宁市 东方市 定安县

屯昌县 澄迈县 临高县

白沙县 昌江县 乐东县

陵水县 保亭县 琼中县

洋浦开发区

800

500

350

海口市

文昌市

澄迈县

11-2月

1040

650

450

琼海市

万宁市

陵水县

保亭县

11-3月

1040

650

450

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10-4月

1200

720

480

27

重庆

9个中心城区 北部新区

800

480

370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28

四川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 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 乐山市 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 遂宁市 巴中市

750

430

310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29

贵州

贵阳市

800

470

37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30

云南

昆明市 大理州 丽江市

迪庆州 西双版纳州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31

西藏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月

1200

750

530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地区

6-9月

800

500

350

32

陕西

西安市

800

460

350

榆林市 延安市

680

350

300

32

陕西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 宝鸡市

600

320

260

渭南市 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33

甘肃

兰州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34

青海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月

1200

750

530

玉树州 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5-9月

900

525

450

海北州 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

黄南州

5-9月

900

525

375

海东市 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

海南州

5-9月

900

450

375

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月

900

450

300

35

宁夏

银川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36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 克拉玛依市

昌吉州 伊犁州 阿勒泰地区 博州 吐鲁番市 哈密地区 巴州 和田地区

800

480

340

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附件2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审批表

带队人姓名

所在部门

出差总人数

计划事项

(      )出差、(      )培训、(      )会议、(      )招生

出差内容

交通工具

(      )飞机、(      )高铁、(      )火车、(      )轮船

(      )汽车、(      )租车、(      )自驾、(      )其他

随行人员

(注明姓名,如从事科研工作请备注职务,如有学生请备注)

计划地点

计划天数

出差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经费预算明细

序号

经费名称

   

    

1

交通费

2

住宿费

3

培训费/会议费

4

其他

  计(不含差旅费补助)

经费列支渠道

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还需党支部书记)审批

经费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批

经费分管院领导审批

院长审批(省外)

 

【备注】:

  1. 本表作为报账依据;

  2. 市外出差、培训及会议事前须填写此表,出差、培训及会议结束后的发票在审批预算金额内的仅需经办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含党政联签)签字。


    附件3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驾车外出公务报销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

外出人员

合计人数

外出起止时间

外出地点

外出事由

 

行驶里程数

(公里)

 

按不高于2元/公里标准计算金额

过路过桥费

总计金额

经费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批

经费分管院领导审批

【备注】:

1、自驾车外出公务需事先报告相关领导,经同意方可自驾;

2、报账时填列本表并将作为报账依据。

 

 

 

(编辑:王寒冰 2024-03-01)